发布时间:2018-03-15 11:17
文章来源: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
作者: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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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,其捐赠人依法享受国家税收减免。
(一)企业的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企业捐赠后税收优惠政策实例:
(1)假如企业全年实现利润1000万元,在未捐赠情况下需纳企业所得税为:
1000万元×33%=330万元
(2)企业如果捐赠120万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:
1000万元-120万元=880万元
(3)企业如果捐赠120万元后应纳的所得税为:
880万元×33%=290.4万元
(二)个人的捐赠支出,可以在其应纳税所得额30%范围内实行税前扣除。
个人捐赠后税收优惠政策实例:
(1)假如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:
(2)在未捐赠的情况下应纳个人所得税为:
300万元×有关税率=应纳所得税;
(3)个人捐赠只能在其应纳税所得额30%范围内税前扣除:
300万元×30%=90万元
即90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
(4)个人在捐赠90万元后应纳所得税为:
(300万元-90万元)×有关税率=应纳所得税
(三)属于慈善义卖、义演等活动的收入,报经税务部门审核后,可免征营业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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